关于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3/9/2  文章添加:lcb  点击次数:925

各党委、党总支,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集团:

为切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及时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现将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举措,以及结合重点工作开展的特色活动。

(二)收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党员干部在提升党性修养、加强队伍建设、服务师生员工和地方干部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等方面涌现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以及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各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关于反对“四风”、解决“八个主要方面问题”的意见建议。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明确专人报送。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简报信息报送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制度,做好审核把关。

(二)保证稿件质量。简报信息稿件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文字精炼,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一般不超过2000字。要紧扣活动主题、聚焦反对“四风”,防止散光、走偏。

(三)确保信息畅通。对突发事件、工作动态原则上当天报送,其他信息原则上每周至少报送一条。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专题网站上公布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各部门信息报送和采录情况。

三、信息报送方式

通过报送专用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并在邮箱标题中标明报送单位及内容主题,文末注明联系方式。

请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各部门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于9月2日前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信息员)姓名、联系方式、简报信息报送专用邮箱等信息报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

信息报送邮箱:ynauqzlx@163.com

联系人:李杰庆  严凌雁    

电话:0871-65813260  65810238(传真)

 

 

 

 

云南农业大学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抄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8督导组

中共云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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